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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2-16 21:08:06
我的妻子爱珍是冬天去世的,她患有白血病,只在医院里挨过了短短的三个星期。
我送她回家过了最后一个元旦,她收拾屋子,整理衣物,指给我看放证券和身份证的地方,还带走了自己的照片。后来,她把手袋拿在手里,要和女儿分手了,一岁半的雯雯吃惊地抬起头望着母亲问:“妈妈,你要到哪去?”
“我的心肝,我的宝贝。”爱珍跪在地上,把女儿拢住,“再跟妈亲亲,妈要出国。”
她们母女俩脸贴着脸,爱珍的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水。
一坐进出租车里,妻子便号啕大哭起来,身子在车座上匍匐、滑动,我一面吩咐司机开车,一面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,嘴里喊着她的名字,等待她从绝望中清醒过来。但我心里明白实际上没有任何女人能够做得比她坚强。
妻子辞别人世二十多天后,从“海外”寄来了她的第一封家书,信封上贴着邮票,不加邮戳,只有背面注有日期。我按照这个日期把信拆开,念给我们的雯雯听:
心爱的宝贝儿,我的小雯雯:你想妈妈了吗?妈妈也想雯雯,每天都想,妈妈是在国外给雯雯写信,还要过好久时间才能回家。我不在的时候,雯雯听爸爸的话了吗?听阿姨的话了吗?
最后一句是:“妈妈抱雯雯。”
这些信整整齐齐地包在一方香水手帕里,共有17封,每隔几个星期我们就可以收到其中的一封。信里爱珍交待我们按季节换衣服,换煤气的地点,以及如何根据孩子的发育补充营养等等。读着它们,我的眼眶总是阵阵地发潮。
当孩子想妈妈想得厉害时,爱珍的温柔的话语和口吻往往能使雯雯安安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。逐渐地,我和孩子一样产生了幻觉,感到妻子果真是远在日本,并且习惯了等候她的来信。
第9封信,爱珍劝我考虑为雯雯找一个新妈妈,一个能够代替她的人。“你再结一次婚。我也还是你的妻子。”她写道。
一年之后,有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雅丽。她离过婚,气质和相貌上都与爱珍有相似之处。不同的是,她从未生育,而且对孩子毫无经验。我喜欢她的天真和活泼,惟有这种性格能够冲淡一直笼罩在我心头的阴影。我和她谈了雯雯的情况,还有她母亲的遗愿。
“我想试试看,”雅丽轻松地回答,“你领我去见见她,看她是不是喜欢我。”
我却深怀疑虑,斟酌再三。
4月底,我给雯雯念了她妈妈写来的最后一封信,拿出这封信的时间距离上一封信相隔了6个月之外。
2007-12-16 20:54:32
张爱玲与胡兰成订婚当天,胡兰成给了张爱玲第一张支票,她喜滋滋地拿去买衣服。

女人天生爱漂亮、爱打扮、爱买衣服,张爱玲还是一个懂得时装设计的天才女子。没有资料可考据那天张爱玲买了些什么衣服,但我完全可以想像,张爱玲拿着胡兰成给的钱逛在大街上,看着橱窗里大红的中式旗袍、金色的洋式礼裙,甜蜜和喜悦早已溢掉买衣服的冲动和乐趣。 出身名门、年纪轻轻就成了上海滩走红作家的张爱玲,不可能没钱花。但张爱玲说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,那是严格的考验。她接过胡兰成给的第一张支票去买衣服,和我们花着男朋友或老公的钱去逛街,那种满足和骄奢的心理是一样的。 胡兰成是张爱玲爱情生命中的第一个,也是最令她刻骨铭心的男人,他喜欢她的文章,而且懂得她。她和他忘情于彼此的精神世界,张爱玲向他诉说生命中的悲哀,胡兰成信誓旦旦地说:“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重重黑暗会淹没了你!你有我,你不孤独!无论世道多么乱,我会保护你,生生世世保护你,永远也不让你再吃那些苦了。”还有什么言词比山盟海誓更能打动女人的心扉呢?况且是一颗痴情缠绵、专写男女之情却从未恋爱过的女人心! 张爱玲是一位艳丽和传奇的女子,但她遇到了宿命里注定的男人后,这位恃才傲物睥睨人世的才女,却在胡兰成面前,情愿将自己屈抑得那么卑微。 她享受着爱情的阳光,被爱情的雨露所滋润,创造达到了颠峰状态,她感激是胡兰成给了她诗境和情境的不同感受。她第一次花着胡所给的零用钱,心里流溢着小女人的幸福,她已经找到了此生身心依附的港湾,她那孤独且不被了解的灵魂,不再幽幽地发着冷光。只因浮世中出现了胡兰成,她变得很低很低,低到尘埃里,但她心里是欢喜的,从尘埃里开出花来。卑微的欢喜,卑微的幸福,只想看着他恋恋的眉眼,自己像花朵般甜蜜地开放。 这世间,哪个女子不为爱情沉沦?被爱俘获的心总会在深夜看见爱人的眼光,似天上的星辰窥探着美丽的梦境。为爱分离时,在烟雨蒙蒙的黄昏,被孤独的疼痛灼伤着;在相守的年月,灵魂不再到处漂流。 情愿就这样,痴缠细腻,在他面前浑浑然然做个小女人,像被大海浸透的落水者,流露自己的贪嗔爱妒,在滚滚红尘中演绎自己的俗世情欲。哪怕他只是个平庸的男人,她也会感觉他像蔚蓝的天,顶礼膜拜,仰之弥高。 这爱,这情,足以使女子沉醉地幸福着、快乐着,从尘埃里卑微地开出花来。哪怕最后要用柔弱的双肩去承担孤独和爱情幻灭后的虚空,
2007-12-16 20:39:09
花季的她嫁给了他。他们很快成为所有男女嫉妒的对象。男人嫉妒,是因为他比她大10岁,还是秃头;女人嫉妒,则是他对她太好了。 漂亮的女人的心都不安分,何况是这样不般配的一对呢?大家都这样觉得,开始等故事发生。 她爱跳舞,爱打扮,她身材也好,跳起舞来就更迷人。朋友里有个小伙也爱跳舞,于是他们成了“一对”。两人在一起翩翩起舞、眉来眼去,简直是风情万种,风一样刮遍了身边所有的人。 开始有人风言风语了,说这、说那,在难听的都有,听了这些话,他家里人很生气。 那天,男人家亲戚去玩,就撞见小伙和她推推搡搡。因为是亲眼所见,家人气坏了,就骂她是狐狸精。从此,她是个坏女人的印象,在大家心里扎了根。 一次家庭聚会,他等一帮亲戚在家吃饭,他喝醉了,说了很多关于她的话,竟然没有一句微词。大家只能委婉暗示他要管好她,不料他不但不忌讳,竟然说出让大家都感到震惊的话:“潘金莲如果不遇到西门庆,是不会学坏的,她原本是个良家女子。”大家还能说什么了? 他还说:“我就是要宠着她,她喜欢跳舞,就任由她去,她喜欢谁,我就给她方便,只要她高兴就行。”听了这话,大家都不吱声了,只是不停的说:“喝酒,喝酒。”也许,这就是爱情吧,可是,爱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呢? 大家都说她肯定是冲着钱去的。等他穷了,肯定会跟人走的。但他肯定不这么想,因为他帮助了她很多很多。 然而,花无百日红。当身边的人也都富裕起来的时候,他的家境却徘徊不前了。她不让他出去奔波了。他岁数也大了,就让他好好在待在家里。她说,钱少少花,没钱就不花,为什么要去糟践身体呢? 此时,她也是风采不在了,慢慢的,关于她的闲话就少了。她出去给人家干活,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重活,慢慢的攒了些钱,在家开了个小卖部,维持家里的生计。 有次亲戚去窜门,没见到他,就问:“他了”她说:“他呀,在和别人玩麻将呢。”这时有人来说,你家男人输了很多钱,在哭了。 她听罢,笑了:“瞧,真是个老小孩。” 他真的哭了,其他三个人和围观的人,都尴尬得不知所措。她走过去,从口袋里掏出钱递给他,还笑着摸了摸他的秃头。
安慰完他,别人问,你们挣钱不容易,怎么还让他玩牌了,她笑了:“不就是玩牌嘛,他爱打麻将,就由他玩,钱没了,我再去给他挣,他开心比什么都好。” 多么耳熟的话,再次听到,回想起他当年跟亲戚喝酒的情景。当年,他的话,感动过大家,而大家却不肯承认那是爱情,而今天,风雨过后,她相似的一
2007-12-16 18:18:07
发博客,交博友,从现在开始你的博客生涯吧。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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